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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一集是在五個月前看完的,每到完結篇,會放自己一點空間、留點餘韻,讓旅途在我的記憶中長一點點。尤其狼辛故事就真的是在旅行,一放,就放了半年。會將它再次拾起,是看到動物頻道上的狼。發現自己因為狼辛的故事,而鍾愛狼這種動物。

  以前認為因結合經濟的知識,有些地方看不懂很正常,這次發覺會看不懂並不是因為沒有背景知識,而是它的表達方式不甚清楚、語意沒有很通順,偶爾還省略主詞受詞就更搞不懂了;另外也覺得,怎麼變得有些白爛呢?以前的模式是男主角死命的煩惱苦惱,才挽回赫蘿一點點的回頻;這集卻在踩上雪地沒幾句話就得到芳心?哈,想必我還真有些忘記前集的鋪敘與摸索了,劇情接得起來,感情卻不行,一瞬間變成泡沫劇。

  但是我很喜歡他安排高潮的方式,有點出乎意料,在一個峰迴路轉的窗口前,就這麼上演逆轉勝的戲碼,雖然前面不斷再鋪「羅倫斯是多麼平凡無奇小角色」的內心獨白時,就猜得到後盤的大翻轉,但終究過癮。另外我也很喜歡羅倫斯每集頓悟、成長的那許多個瞬間,好似窺探到另一個更山高水長的世界的一角,總是有驚奇與智慧,像是第274頁:「那是一個為了過樸實生活而放棄各種事物的人會有的模樣,也是因為有保護的對象、無法再度展翅高飛的人會有的模樣。」一個簡單的道理,一幅細膩觀察的畫面,在幾大段的情節鋪陳後,就能有畫龍點睛的效果出現。書,就會好看。

  所以雖然是文學性較不高的輕小說,還是會追著這個作者的作品跑下去,我真的還蠻喜歡支倉凍砂的筆風的。

   

  所謂的輕小說呢,是不是就是創造出令人喜歡(或者討厭,但料想大多是討喜)的角色人物,然後隨著天馬行空的故事背景,一起去經歷其中各式各樣的冒險。的確,看輕小說真的比較輕鬆,符合「輕鬆閱讀的小說」一詞。但是我相信,不論是通俗小說,還是文學小說,都有它可取的一面,而我深深喜愛著這些與文學、與情感離不開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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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sahara02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